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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婉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22MA7356D76G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北大街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会医保处字﹝2023﹞第6号
会宁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于2023年3月29日对会宁县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进行了第一季度稽核检查,检查发现将菊花、甘草、党参、黄芪、当归、金银花等不能单味支付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涉及金额250.5元,最终确定违规金额250.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由本局责令当事人会宁县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立即改正违法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的基金损失250.50元;3.从轻给予造成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250.50元。
250.50元
会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3-06-25
2
会医保决字﹝2023﹞第6号
会宁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于2023年3月29日对会宁县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进行了第一季度稽核检查,检查发现将菊花、甘草、党参、黄芪、当归、金银花等不能单味支付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涉及金额250.5元,最终确定违规金额250.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由本局责令当事人会宁县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立即改正违法为;2.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的基金损失250.50元;3.从轻给予造成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250.50元。
250.50元
会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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