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川渝部落火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昌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2ARFU09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38号恒隆商务楼201室-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南汇办罚决字〔2023〕第000339号
当事人在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38号恒隆商务楼201室-7经营餐饮项目,2023年8月1日,当事人将葡萄皮、纸巾、一次性塑料手套等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进垃圾收集容器内,存在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为。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日内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2023年8月3日复查,当事人未整改,执法人员现场口头责令当事人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当事人已当场整改。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性质为: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23-08-30
2
温鹿南汇办罚决字〔2023〕第000320号
2023年6月,在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38号后门电梯出入口张贴一处小广告,小广告面积为0.12平方米(长0.4米x宽0.3米),内容为“川渝部落、订餐电话057788698111”,影响市容。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7日16时10分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收到本通知书之时起1小时内清理张贴的小广告,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复查,当事人未整改。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性质为: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
5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