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小伍海鲜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志刚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25MADNW5P25B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林口县泰和泉三期7号楼0114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市监处罚〔2026〕109号
2026年04月23日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林口县小伍海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店处于营业状态,证照齐全,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公示在墙,在检查该店食品加工间调料台底层泡沫箱内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肉宝王F5045固态调味料”数量:1罐;“申大厨牌内柔分固态复合调味料”数量:1瓶;“恩赐辣椒丝”数量:1袋。且涉案区域未发现“过期食品贮存区”等字样及区域。具体食品原料名称如下:(1)产品名:肉宝王F5045固态调味料数量;净含量:500克;生产商:青岛瑞可莱餐饮配料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重庆路277号;产地:山东省青岛市;执行标准:Q/QRKL0002S;生产许可证号:SC10337028302545;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40305。数量:1罐;产品名:申大厨牌嫩肉粉固态复合调味料;制造商:山东海发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北香坊村东首路南;净含量:250g;产品标准号:Q/SHF0002S;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337162203054;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3/09/02;数量:1瓶。(3)产品名:恩赐辣椒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恩赐干调有限责任公司;厂址:牡丹江市兴隆镇河西村;业务地址:牡丹江市东新安街东安农贸市场北门东侧;执行标准:Q/MNCT0001S;生产许可证号:SC11623100226827;保质期:365天;生产日期:2024/06/04;数量:1袋。执法人员在检查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摆放在一起。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林市监强制〔2026〕3-27)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进行扣押以及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林市监责改〔2026〕3-44号)。
经查,执法人员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肉宝王F5045固态调味料数量”“申大厨牌内柔分固态复合调味料”“恩赐辣椒丝”由于时间较长,购进时间、购进地点、购进单价、购进数量均已记不清楚了,当事人未查验供货方的资质,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合格文件,未提供出进货票据。“肉宝王F5045固态调味料数量”“申大厨牌内柔分固态复合调味料”是腌制肉时使用的,“恩赐辣椒丝”是做菜品时点缀使用的。当事人陈述在超过保质期后并没有使用。本案违法货值金额以购进价计算,因不知晓购进价格,无法计算违法货值金额。因没有使用,故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张, 证明违法主体资质。
2.现场笔录1份3张,证明案件来源,现场检查情况。
3.询问笔录1份6张,证明违法行为的确认。
4.现场照片13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确认。
1.对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肉宝王F5045固态调味料”数量:1罐;“申大厨牌内柔分固态复合调味料”数量:1瓶;“恩赐辣椒丝”数量:1袋。
0.00元
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