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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隆鑫克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恩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5MA2CJ7R06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弄21号10幢112室托管4848(商务托管)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4
(2025)浙0213民初83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雪路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隆鑫克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2
2024-08-22
(2024)浙0683民初332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宁波隆鑫克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何**
嵊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仑建罚决字﹝2025﹞第000011号
当事人宁波隆鑫克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保税区曹娥江路8号实施了建筑业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或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19-04-23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19-04-23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肆拾陆元整(¥23,646.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肆拾陆元整(¥23,646.00)
23646.00元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05
2
仑建罚决字﹝2025﹞第000012号
当事人宁波隆鑫克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保税区曹娥江路8号实施了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19-04-23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19-04-23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零伍元整(¥1,205.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零伍元整(¥1,205.00)
1205.00元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