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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天园量贩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聂立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81MA73T4EP5W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城建国路18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30
2022-12-13
(2022)甘0981民初20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嘉峪关大白副食商行、玉门市天园量贩副食店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503.8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罚[2023]79号
2023年4月17日,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玉门市天园量贩副食店经营的小五粮酒进行监督抽样,编号:(XBJ23620981784430088ZX)。2023年5月12日,我局收到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XBJ23620981784430088ZX),该《检验报告》显示:该店经营的小五粮酒(生产日期2021年05月06日)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由聂立腾签字确认。2023年5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2号库房东面地撑存放小五粮酒7件(酒精度42%vol,净含量:248ml,,生产厂家:北京牛酒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5/06,地址: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王马村),共132瓶,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电子一票通。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对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予以扣押,并下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玉)市监(扣)〔2023〕79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玉)市监责改字〔2023〕79号,当事人现场签收。
本局决定对玉门市天园量贩副食店(聂立腾)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五粮酒132瓶,货值金额660元;2.没收违法所得170元;3.罚款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000.00元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4
2
(玉)市监罚字【2023】79号
经查明,玉门市天园量贩副食店经营的上述涉案食品小五粮酒,系该店负责人聂立腾于2023年3月25日从嘉峪关庆鹏糖酒店购进的,共购进了10件(200瓶),购进价格2.5元/瓶,销售价格5元/瓶,共销售了68瓶(含抽检8瓶),无销售记录,未销售的132瓶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26日全部扣押,涉案物品货值金额660.00元,违法所得170元。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的相关资证《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及出厂《检验报告》单的复印件,未索取有效的购进票据(电子一票通)。
1.对玉门市天园量贩副食店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玉门市天园量贩副食店你单位处以 6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17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6170元,大写陆仟壹佰柒拾元整。
6000.00元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