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一网情深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靳志伟 | 注册资本:1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3MA4065BW2Y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新密市青屏办事处西大街1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密)文综罚字〔2026〕5号
2026年4月21日,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到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诉求登记表(案件编号:DH-ZZ2026042107991)转办线索,称近期发现位于新密市西大街127号二楼的一网情深网吧,长期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未进行身份登记及信息查验,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针对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进行查处,请相关部门调查。2026年4月24日15时31分,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华夏飞(16010921049)、冯洁(16010921002)到位于新密市青屏办事处西大街127号的新密市一网情深网吧,向该场所现场负责人靳志伟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告知该场所现场负责人靳志伟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其表示不需要回避,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中,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3MA4065BW2Y)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410183200064)悬挂正常,执法人员对该场所上网消费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在20号机上网的消费者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显示其为未成年人,执法人员到收银台核查20号机上网消费信息,显示该机消费者共消费人民币拾元整(¥10.00)。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新密)文综检字〔2026〕000005号)并对该场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新密)文综改字〔2026〕000005号),该场所现场负责人靳志伟在执法文书上签字予以确认,立即将拾元上网费用退给该未成年消费者,对其进行劝离,要求其下机并离开营业场所。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