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昌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3MA5UU7KL55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建设路239号9幢2层3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6
(2025)川2021民初30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
内江华运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刘**,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安岳县人民法院
2
2025-06-26
(2025)川2021民初30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
内江华运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刘**,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安岳县人民法院
3
2025-03-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时**
勐腊县人民法院
4
2023-06-14
(2023)渝0152民初2218号
合同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5
2022-12-19
(2022)渝0152民初599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6
2022-02-07
(2022)渝0152民初156号
合同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建辉石化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7
2021-09-17
(2021)渝0111民初38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薛**
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8
2021-09-01
(2021)渝0152民初511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敬**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9
2021-06-28
(2021)渝0111民初38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薛**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10
2020-09-07
(2020)渝0235民初3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简**,连**,谢**
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重庆建辉石化有限公司,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云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12
(2025)云2823民初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时**
裁判文书
勐腊县人民法院
2
2025-01-2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
时**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勐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08
2022-12-27
(2022)渝0152民初599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与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17
2021-09-30
(2021)渝0152民初511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与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57.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1-12
2020-11-27
(2020)渝0235民初3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等与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14
2020-06-08
(2020)苏0591民初290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908裕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周**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86678.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25
2019-10-31
(2019)苏0591民初983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裕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王**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1-26
2019-11-18
(2019)川1622民初262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曾**、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010115交罚﹝2026﹞14号
2026年1月9日11时10分,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沙西线与安唐路交叉路口对牛华驾驶的渝AH7695楚胜牌重型罐式货车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车所有人是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货物为18吨柴油,该趟次运输从遂宁市大英县出发,经沙西线前往都江堰市。驾驶员出示的该趟次运输的危险货物运单显示的具体事宜为空车返程,与实际18吨柴油实际运输情况不相符。渝AH7695所有人重庆顺宇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提供的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制件、委托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制件、委托人提供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委托人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复制件、委托人提供的当天电子运单复制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2
川0902交罚﹝2023﹞0022号
当事人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
5000.00元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