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邦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F5DUW3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中国一冶高新技术产业园(冶金大道180号)5号楼451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8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马**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0
(2025)鄂0104民初117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钟**
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3
2025-05-06
(2025)鄂0104民初53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马**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4
2025-04-08
(2025)鄂0104民初4115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华**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5
2025-04-01
(2025)鄂0104民初23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谭**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6
2025-03-20
(2025)鄂0104民初410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黎*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7
2025-03-17
(2025)鄂0104民初53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马**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8
2025-03-12
(2025)鄂0104民初23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谭**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9
2025-02-18
(2025)鄂0104民初53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马**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10
2024-10-12
(2024)鄂0102民初12907号
委托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水素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尚财合鑫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9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马**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4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马**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2
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4
2024-11-21
(2024)鄂0104民初7432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1
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交综武夏罚﹝2025﹞28号
2025年03月27日10时15分,当事人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何银飞驾驶鄂AAP0691小型轿车通过长宽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在江夏区,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02
2
鄂武黄运罚﹝2024﹞第00054号
2024年10月17日22时35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黄陂区天河机场T3航站楼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J驾驶员刘国华驾驶鄂AD12450号车辆,经调查,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鄂交发(2024)27号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武汉市黄陂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04
3
鄂武黄运罚﹝2024﹞第00022号
2024年04月03日0时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黄陂区天河机场T3航站楼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鄂AAP1579号车辆,经调查,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鄂交法(2019)90号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武汉市黄陂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