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国治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0MA5NACGH5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玉公公路东侧(玉柴工业园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7
(2025)桂09民初30、3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北京牛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市小榄镇天泓电动自行车商行,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9-09
(2024)粤0112民初150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
梁**,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3
2024-09-09
(2024)粤0112民诉前调123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
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4
2021-03-23
(2021)桂0902民初1561号
劳动合同纠纷
罗**
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08
(2025)桂09民初30、3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北京牛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市小榄镇天泓电动自行车商行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3-13
(2025)桂09民初30、3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小榄镇天泓电动自行车商行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30
2021-04-02
(2021)桂0902民初1561号
劳动合同纠纷
罗**与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7788.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区市监处罚〔2025〕6号
一、2024年5月8日,本局对位于玉林市玉公公路东侧(玉柴工业园段)的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成品仓库内发现有:
1.合美牌电动自行车33辆,产品型号:TDT001Z,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宝利(佛山)车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成路388号车间C座,现场测量座垫长度59cm; 车辆生产日期:2023-12-07的10辆、2023-11-16的1辆、2023-11-19的2辆、2023-12-08的12辆、2023-12-06的7辆、2023-11-17的1辆。
2、永久牌电动自行车41辆,产品型号:TDT1251Z,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无锡市雅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工业园A区; 车辆制造日期:2024-04-27的41辆。
3、永久牌电动自行车44辆,产品型号:TDT1245Z,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无锡市雅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工业园A区; 车辆制造日期:2024-04-26的44辆。
4、绿铃牌电动自行车8辆,产品型号:TDT319Z,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佛山市台富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63号地块一车间一; 车辆生产日期:2022-05-23的4辆、2022-05-21的1辆、2022-07-31的3辆。
5、倍特牌电动自行车22辆,产品型号:TDT022AZ,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广西超爵车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玉林市玉公公路东侧(玉柴工业园段); 车辆制造日期:2023-06-13的17辆、2023-05-28的1辆、2023-06-14的1辆、2023-03-22的3辆。
6、合美牌电动自行车4辆,产品型号:TDT319Z,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佛山市台富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63号地块一车间一;车辆生产日期:2022-06-26的3辆、2022-05-10的1辆。
2024年5月15日,本局按照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进行抽检。上述涉案:1、合美牌电动自行车33辆,产品型号:TDT001Z ,6批次; 2、绿铃牌电动自行车8辆,产品型号:TDT319Z,3批次;3、合美牌电动自行车4辆,产品型号:TDT319Z,2批次;4、倍特牌电动自行车22辆,产品型号:TDT022AZ,4批次;共4种15批次电动自行车经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①J24-001470、②J24-001472、③J24-0071、④J24-001469)判定上述涉案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项目不合格。
2024年7月10日,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本局按照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生产批次重新进行抽检。
上述涉案:1、倍特牌电动自行车22辆,产品型号:TDT022AZ,4批次;共1种4批次电动自行车经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①J24-002530、②J24-002531、③J24-002532、④J24-002533)判定上述涉案鞍座长度、短路保护、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合格。
2、绿铃牌电动自行车8辆,产品型号:TDT319Z,3批次;3、合美牌电动自行车4辆,产品型号:TDT319Z,2批次;4、合美牌电动自行车33辆,产品型号:TDT001Z ,6批次;共3种11批次电动自行车经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①J24-002534、②J24-002535、③J24-002536、④J24-002537、⑤J24-002538⑥J24-002539、⑦J24-002540、⑧J24-002541、⑨J24-002542、⑩J24-002543、?J24-002544)判定上述涉案鞍座长度、短路保护项目不合格。
5、永久牌电动自行车41辆,产品型号:TDT1251Z,1批次;6、永久牌电动自行车44辆,产品型号:TDT1245Z,1批次共2种2批次电动自行车经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①J24-002545、②J24-002546)判定上述涉案短路保护、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合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经抽杨检验,判定上述涉案6种17批次电动自行车涉案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上述涉案6种17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业务经理黄孙义为了增加销量,多赚销售提成,根据客户的需求,能上小蓝牌,跑的公里数多,能坐两个成人所以就私自改装上述涉案6种17批次电动自行车,并以当事人名义销售。涉案电动自行车刚刚改装好,没有销售出去就被本局查封,检查当时是摆在厂里成品仓库处于销售状态,
具体改装过程:1、鞍座总长度≤350,为了增加驾驶人舒适度,更换加长座包或预留加长鞍座位置。2、电池输出端短路保护装置:使用说明书明示规格40A,实车32A。为了增加行驶里程,
1、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52辆。
2、没收违法所得30元
3、处以罚款人民币110000元。
上述2、3项罚没款共110030元。
110000.00元
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