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清丰艾思宇家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卫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2MA449H6YXE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应急罚﹝2025﹞20号
2025年9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清丰艾思宇家具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打磨房未按照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未及时规范清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的规定,对该企业处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清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18
2
豫0922环罚决字﹝2024﹞25号
我局于2023年11月26日对该单位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3月31日该单位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该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国发平台联网。我局于2023年7月19日向该单位下达《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要求该单位在2023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任务,并与国发平台联网。
我局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整治。
0.00元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06-28
3
清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2号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2023年6月19日,我大队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对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的清丰艾思宇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场所室内消火栓停用,你场所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查证,你场所性质属于类别1(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装卸)),存在问题的消防设施种类为1类,你场所厂房内因部分管道漏水,擅自关停一条消火栓供水管道的阀门,导致厂房内消火栓系统局部无法正常使用,且未书面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依据《河南省消防行政
10000.00元
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