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绍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MA1JUT3F0R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2655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250852001112号
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11-17
2
湖路政罚﹝2025﹞21950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02日13时11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4(临莫线)德清方向K22+500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银行德清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3
嘉路政罚﹝2025﹞02283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6日17时4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320(老国道)嘉兴方向K135+280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197.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4
嘉路政罚﹝2025﹞26114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6日14时39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02(乍王线)平湖方向K7+000M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银行平湖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972.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5
嘉路政罚﹝2025﹞022828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28日20时02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320(老国道)嘉兴方向K135+280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469.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6
嘉路政罚﹝2025﹞022829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8日16时03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320(老国道)嘉兴方向K135+280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536.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7
嘉路政罚﹝2025﹞01230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26日23时1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叁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叁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439.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8
嘉路政罚﹝2025﹞02282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2月28日19时27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304申嘉新连往新塍方向K1+50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847.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9
嘉路政罚﹝2025﹞01230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10日11时4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检查时发现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佛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579.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