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恒泰机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三顺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6L38731442A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杭后工业园区站前大道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4﹞143号
2024年5月17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史海峰(执法证号05100530166、贾伟(执法证号05100599084)在进行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内蒙古恒泰机械有限公司1、在用8台起重机械(1#20120156、2#20120157、3#20120158、4#20120159、5#20120160、6#20120161、7#20120162、8#20120163)定期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7月至现场检查时已超期;2、在用2台压力容器(1#R1901636、2#FP1912Y1027-5)未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未进行年度检查;3、在用一台叉车(317030531239)未办理使用登记;4、未配备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叉车作业人员;5、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书面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杭市监特字[2024]55号),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当事人在用8台起重机械(1#20120156、2#20120157、3#20120158、4#20120159、5#20120160、6#20120161、7#20120162、8#20120163)超期未检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10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