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盖仑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20MA1HXL0CXC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4026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18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上海盖仑物流有限公司,胡**,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江阴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0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胡万红;上海盖仑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阴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26089652000043号
上海盖仑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
于2026年05月0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洲海路南(西侧)3号车道实施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检定证书1份、超限车辆信息表1份。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