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留园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智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03MADY360M4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古城路名人苑(29栋,30栋,31栋,32栋,41栋,42栋,43栋,44栋,55栋,67栋,68栋复式)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处罚〔2026〕33号
因法定代表人一直在生病住院,一直未能来做询问笔录,直到2026年1月9日,当事人才委托相关人员到我局做询问笔录。根据当事人反馈情况,自2025年5月中旬开始,员工偶尔自己使用厨具炒菜用餐,房屋外面堆放许多酒店淘汰的桌椅、沙发、被子等各种日常用品二次利用,当事人未在该独栋房屋开办单位食堂。经过现场调查详细核实,确认该独立房屋被当做外设仓库使用,且在深入调查发现,该房屋地址未进行注册登记,与酒店经营地址不一致,且信息未进行报告备案,属于涉嫌未按规定报告外设仓库,我局于2026年1月1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对外设仓库进行报告;2026年1月30日,我局对该场地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地点仍然堆放食品相关货品且未向我局提交外设仓库的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2026年1月29日,案件经法定程序批准延期。2026年2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至当事人处检查,独立房屋内已整改完毕,不再当作外设仓库使用。
景德镇留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逾期未按规定报备外设仓库的行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及说明》第六编第六十条条(一)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