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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中鑫物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海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560969573A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良贤村缪家12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4-10
申请公示催告
海宁海泰建材有限公司,海盐中鑫物资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浙江]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盐应急罚决﹝2024﹞第000118-1号
2024年7月4日,海盐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良贤村的海盐中鑫物资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车间一逃生出口未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标志,且灭火器罐体保质时间过期的情况,车间内有4位工人在进行粉煤灰生产加工,一旦发生火灾将影响该车间的人员逃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对当事人海盐中鑫物资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户名:海盐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或者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缴款:1.通过浙里办扫描二维码缴款;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输入缴款单号进行缴款;3.携带《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指定银行柜台办理缴款,由代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人员录入缴款单号收妥款项,并出具缴款凭证。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
2024-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