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大丽活鱼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1MABYNLYK0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三合林五号楼-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绥市监处罚〔2025〕85号
经查,绥芬河市大丽活鱼商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抽样的食品在其经营项目范围内。当事人在2025年8月15日销售的柳根鱼(淡水鱼)是当事人于2025年8月15日从牡丹江市西安区王海活鱼批发经销处购进的,共购进57斤柳根鱼(淡水鱼),每斤11.5元,进货金额共655.5元。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中表述该批次柳根鱼(淡水鱼)除2斤自己食用外,其余已全部销售。该柳根鱼(淡水鱼)售价每斤16元,共销售55斤,货值共880元。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抽样日期2025年8月15日柳根鱼(淡水鱼)的进货票据、检测报告、供货商牡丹江市西安区王海活鱼批发经销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绥芬河市大丽活鱼商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王玉丽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
1、免于处罚。2、没收其涉嫌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柳根鱼(淡水鱼),由于涉案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柳根鱼(淡水鱼)已全部销售,所以无没收柳根鱼(淡水鱼)。
0.00元
-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