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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叶河源富氧纯净水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正建注册资本:0.000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653125L111233594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帕米尔社区2组人民西路北10号巷1号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4〕223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552元(伍佰伍拾贰元整)。 2.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品种证编号:SC10665312503372); 3.法定代表人徐正建、食品安全员徐正建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3
2
莎市监处罚〔2023〕21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23日生产规格为18L/桶的包装饮用水86桶,并存放在成品库(已检区)。2023年8月24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成品库(已检区)的包装饮用水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样品数量7桶,生产日期2023年8月23日,检验项目包括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铜绿假单胞菌等10项。2023年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上述包装饮用水的检验报告(编号2023X-J-SP26289),载明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依据为GB8538-2022(条款57),标准指标n=5,c=0,m=0,实测值188;165;186;174;189。当事人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上述批次包装饮用水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SBJ23650000830242852)及其附件检验报告(编号2023X-J-SP26289)后,未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认可检验结果,制订了召回计划、发布召回公告,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但未接到退回的该批次包装饮用水。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包装饮用水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8元/桶,销售金额688元,故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86桶×8元/桶=688元,违法所得688元。
1.没收违法所得688元(陆佰捌拾捌元整);2.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
20000.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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