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佟氏美容祛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佟美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21MA1BJ5MF9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安居6号楼27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江市监处罚〔2025〕84号
当事人于2016年3月开始经营嫩江县佟氏美容祛斑店,当事人经营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1121MA1BJ5MF91,经营范围:美容、美容用品销售,2025年0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的美容院内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北侧货架柜中发现一盒产品名称为雪美姬2-TH08C肽美焕采嫩肤套,规格21件/套,其中包括2-U18C焕采保湿液,净含量:200ml、2-U19C焕采嫩肤精华液,净含量:5ml/瓶*6瓶、2-U20C肽美焕采冻干粉,净含量:50mg/瓶*6瓶、2-U21C冻干粉溶媒液,净含量:3ml/瓶*6瓶、2-U22C焕采嫩肤啫喱,净含量:30g、2-U23C肽美焕采精粹液,净含量:130ml。委托方:广州市炫美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岗贝路136号612A房,批号:JI09,2023年09月10日前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经调查,当事人在哈尔滨一家名叫迪诗菲尔的化妆品有限公司参加会议,在会议现场由该公司现场赠送的该产品,回来后一直在货架上并未开封使用。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
3000.00元
-
2025-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