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真善美何智华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智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9MA5UQBG82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文化街(金海岸底楼第5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城口市监处罚〔2023〕53号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注册于2003年9月主要从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等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当事人于2021年4月12日从九州通医药集团重庆万州有限公司以4元/瓶的价格购进10瓶诺得胜牌腰痛片,该腰痛片型号:80片/瓶(薄膜衣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310,产品批号:201101,生产日期:20/11/02,有效期至:2022/10,售价为8元/瓶;于2019年12月30日从重庆正美医药有限公司以6元/盒的价格购进50盒辛伐他汀片,该辛伐他汀片型号:10mg*14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119,产品批号:619015024Y,生产日期:2019.01.07,有限期至:2021.01.06,售价为10元/盒。当事人将上述药品放置在其门市药柜内待售。至监督检查时,药柜内待售的2瓶腰痛片,超过有效期110天;10盒辛伐他汀片,超过有效期25个月。在超过有效期后至监督检查时,上述涉案药品无外售情形。本案的涉案货值金额为:2瓶×8元/盒+10盒×10元/盒=116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
40000.00元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5-07-14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