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天然富香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志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21088123194U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永兴办事处李家沟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24
(2021)京73行初2309号
其他
神木市天然富香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1
2021-09-28
(2021)京73行初2309号
神木市天然富香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神市监处罚〔2025〕47号
执法人员在神木市天然富香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原料清理区发现200KG霉变生虫的花生米,该批花生米是当事人2025年2月从河北深州市农户魏金刚处购进用于自产花生酱的原料,共购进2000KG,进价为10.4元/KG。采购时,该批花生米未变质,当事人在购进时保留了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涉案霉变生虫的花生米发现地点为该单位原料清理区,已处于食品生产的原料清理环节,执法人员认定,该单位使用了该花生米。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之规定,本案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为208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200KG霉变生虫花生米,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