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质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有远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MA758EX49A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大街7号C2号楼1单元127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税稽罚﹝2024﹞3号
1.你公司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598.54元,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21.43元,2020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652.98元,2021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16.44元,2022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47.95元。 你公司上述税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偷税。 2.你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代扣代缴王奕文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3,011.10元;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4,967.20元;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33,558.40元。 你公司上述税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属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1。对你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处以一倍的罚款,即9,337。34元。 2。对你公司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768。35元。
30105.69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