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墨田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友财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344072622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瑞安市马屿镇马岩村教育路109、111、113、1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马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37号
当事人瑞安市墨田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2023年5月22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马岩村教育路109、111、113、115号有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任意网点营业部的财政代收费专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瑞安市马屿镇人民政府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