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洪忱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8MA1BDT9D2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建文街101号1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0
(2025)粤2071民初1998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李*,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保定市洪杨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
2023-03-28
(2023)苏0602民初2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吉**
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中心支公司,颜**,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连云港直驰物流有限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3
2023-03-28
(2023)苏0602民初2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王**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4
2023-02-14
(2023)苏0602民初2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吉**
颜**,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连云港直驰物流有限公司,王**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5
2023-02-14
(2023)苏0602民初2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
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中心支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6
2022-01-26
(2021)内2223民初639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拜泉县红顺福运输有限公司,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孙**,赵*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7
2021-10-25
(2021)豫0781民初24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哈尔滨文海运输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钟**
卫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1-04
(2021)内22民终143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
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赵*
裁判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3
2021-07-14
(2021)内2223民初300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630713交罚﹝2026﹞1号
2026年01月22日11时00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执法人员杨勇(23000090212)、杨柳(23000090194)在S1成万高速公路巴通万段通江收费站出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姜林林驾驶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黑ACU736—黑AX459超十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运输风电底座一件(大件运输)由上海市前往四川省通江县,本次运输为道路货物经营运输,产生运费,该趟运输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编号为A6100002026011938003,核定线路陕西省、四川省(川陕界—G5京昆高速—SH广元绕城高速—G5012恩广高速—S1成万高速),核定货物名称风电底座,核定车货总长24米,核定车货总宽3.75米,核定车货总高4.5米,核定车货总重90吨,车辆实际行驶线路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陕西省、四川省(G65包茂高速—S1成万高速),G65包茂高速不在核定的通行范围内,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核定线路封闭需要绕行的情况,本次运输实际车货总长24.2米,车货总宽3.4米,车货总高3.7米,车货总重97.55吨,超长6.1米,超宽0.4米,超高0米,超重48.55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按许可的线路行驶公路(大件运输超限)。本次违法超限运输未造成交通事故,路产损坏,安全生产事故,严重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的;驾驶员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不存在阻扰,抗拒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按执法部门要求积极纠正违法行为,通过重新申报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方式合规上路行驶。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勘验笔录、书证制作说明、视听资料制作说明、电子数据制作说明、身份证明复制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项,给予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14520)的行政处罚
1452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6-01-26
2
云西交综勐腊罚﹝2025﹞0097号
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案
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案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处罚30000.0元
30000.00元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3
3
舟路政罚﹝2025﹞025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7日02时43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甬舟高速G9211舟山站出口检查时发现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
14250.00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8
4
J370700202500307
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几何尺寸超限)案
对其进行处罚
200.00元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7
5
嘉路政罚〔2025〕523016
2025年9月24日14时27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9-2000:12:03车号为黑ABC758在S303(海安线)海盐方向K58+83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93.5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4.59吨。
-
14455.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5
6
甬路政罚〔2025〕201487
2025年7月31日15时36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费翔、宋文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7-2922:30:18车号为黑ACJ889在S313(普宁线)宁海方向K228+0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9.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4吨。
-
1590.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5
7
J370700202500073
哈尔滨丁洪忱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几何尺寸超限)案
对其进行处罚
200.00元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8
甬路政罚〔2025〕201124
2025年7月2日11时13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费翔、宋文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6-2822:53:24车号为黑ABL251在S313(普宁线)宁海方向K228+0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7.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1吨。
-
6210.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6
9
甬路政罚〔2025〕201125
2025年6月5日15时14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费翔、宋文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6-0121:32:51车号为黑ACF744在S313(普宁线)宁海方向K228+0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2.8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85吨。
-
2107.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6
10
湖路政罚〔2025〕02112
2025年5月26日11时9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华育雄、吴宏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5-2401:59:26车号为黑AU7075在G104(杨鹿线)长兴方向K1354+1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5.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6.2吨。
-
526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