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高县健甫立康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海梅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MA5TLQ2518所属地区:海南省
企业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跃进路15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高综执市监普罚决字﹝2024﹞第385号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2日立案调查,2024年10月10日,我局接到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临市监移函[2024]168号),材料显示,2024年9月25日,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接收到群众投诉,前往临高县临城镇跃进路157号铺面的临高县健甫立康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售卖已过期药品。
1、没收违法所得6元; 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1-04
2
临高综执市监普罚决字﹝2024﹞第265号
本机关于 2024年7月10日立案调查,发现你(单位)于2023年11月11日从安徽迈泉医药购销的药品四味脾胃舒颗粒(包装标示生产企业: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557,产品批号:230780,规格10克x15袋)共购进10盒,进价价为51元/盒,销售价为55元/盒,已销售10盒,剩余0盒,违法所得为550元。上述批次的药品四味脾胃舒颗粒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药品标准,为假药。临高县健甫立康药店收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做出整改召回,并提供进货商的《营业执照》及购销记录,临高县健甫立康药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也证明其不知道该药品不符合药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没收违法所得伍佰伍拾元整(¥:550元)。
0.00元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