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守亮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006903707616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李家寺工业园区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25
(2022)苏01民终10359号
合同纠纷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陕西国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2-20
(2021)甘1002民初4483号
劳动争议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李*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3
2021-12-20
(2021)甘1002民初4484号
劳动争议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焦**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3
2023-04-14
(2023)甘1002民初16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林**、王**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03
2023-05-10
(2023)甘1002民初18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帅**、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6-29
2023-05-09
(2023)甘1002民初18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边**、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4-18
2022-02-10
(2021)甘1002民初4484号
劳动争议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焦*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6479.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1-08
2021-03-03
(2021)甘1002民初349号
合同纠纷
陕西国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9-10
2021-06-18
(2021)甘1002民初2078-1号
健康权纠纷
孙*与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贾**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9-03
2021-03-03
(2021)甘1002民初349-1号
合同纠纷
陕西国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7-06
2021-05-13
(2021)甘10民辖终54号
合同纠纷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与陕西国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9
2020-03-24
2018-10-17
(2016)甘执57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12-31
2019-04-18
(2018)甘1002民初6683号
劳动争议
王**与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对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给予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6600.00元
庆阳市西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庆阳市西峰区消防救援局)
2025-07-04
2
西住建罚决字﹝2023﹞第20号
2023年10月8日我单位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消防工程未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已投入使用。
1.责令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30日内完整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对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大写伍千元整)。
5000.00元
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11
3
西区水罚(2023)02号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机井位于西峰区彭原乡李家寺工业园区1号,该机井于2008年因生产、生活需要凿井一眼,同时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2023年4月1日根据督查发现,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超许可取水(超许可取水量为7429.6立方米)。
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
100000.00元
庆阳市西峰区水务局
2023-08-15
4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区水罚(2023)02号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机井位于西峰区彭原乡李家寺工业园区1号,该机井于2008年因生产、生活需要凿井一眼,同时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2023年4月1日根据督查发现,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超许可取水(超许可取水量为7429.6立方米)。
一、立即停止违法取水行为。二、罚款十万元人民币
100000.00元
庆阳市西峰区水务局
2023-08-15
5
庆农(防疫)罚﹝2023﹞44号
当事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16头。
罚款10498.78元人民币。
10498.78元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