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有胜蔬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有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14MA1L52051H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静唐路1158号(浏翔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644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7日购入豇豆5公斤,在其经营的摊位向消费者销售。当日,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涉案的豇豆进行抽样检验,6月8日,经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涉案的豇豆共5公斤,销售单价5元/500克,销售金额共计50元,进货单价4元/500克,进货金额共计40元,涉案的豇豆有2.5公斤销售给了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其余2.5公斤全部销售给了顾客,涉案的豇豆已将全部销售完毕。该案货值金额为50元,违法所得10元。
另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其购买的豇豆的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也未保存相关进货凭证。
没收违法所得0.001000万元,罚款0.020000万元
2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