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汉兴燃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婷婷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4MACTXF014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马口镇山川路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149号
经查明:
(一)主体资格信息:当事人成立于2023年8月25日,持有有效期至2029年01月14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11K01-2029),获准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
(二)违规充装行为:2026年3月23日,当事人使用编号为3170343016、3170979394、3170773144的“口袋码”,对非自有产权气瓶实施充装作业。经查,涉案气瓶登记产权单位为汉川市汉兴燃气有限公司马口五福灌装站,当事人在未取得登记机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上述气瓶进行了充装。
(三)记录制度缺失:2026年3月1日0时0分至3月26日11时36分期间,当事人在“智慧燃气平台”中共形成充装记录5142条,其中仅有177条记录包含充装前检查信息、165条记录包含充装后复查信息;同期纸质版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仅为456条。当事人未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的要求,严格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及记录制度。
(四)整改与从轻情节: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承诺健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员工管理;2026年4月8日以积极整改、配合调查、经营困难、未造成危害后果为由申请从轻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未按要求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并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同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295、296项(裁量阶次:从轻;具体标准:责令改正,处 20000 元以上74000 元以下罚款。)的标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