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佳勇彩印厂(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佳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213329524119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莲花县工业园C区标准化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莲市监市处罚﹝2024﹞1号
2023年8月8日朱光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侵权品牌运动鞋案发,被我局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至检察院后,县检察院就我局履行商标监管职责向我局提出了检察建议((莲检行公建[2023]50号)),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县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开展了商标执法专项行动。于2023年12月1对当事人为朱光印制假冒侵权品牌运动鞋盒进行现场检查,12月4日对合伙人刘太勇进行问询调查,刘太勇对其未履行商标印制核查义务,提供便利条件为朱光印制侵权品牌运动鞋盒,帮助其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供认不讳。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2月开始,接受朱光委托帮其印制侵权saucony?(即:圣康尼25类,商标持有人:圣康尼公司,商标注册号68287957)、 asics(即:爱世克私25类,商标持有人:株式会社爱世克私,商标注册号61393409)品牌运动鞋盒以及侵权saucony?吊牌。当事人未向朱光要求其出示合法的营业证明、身份证明,明知朱光提供的saucony?、 asics品牌鞋盒图样、saucony?吊牌的图样标有?注册商标标记,未向朱光要求其提供《商标注册证》,也未对其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仍然分批次为朱光印制5万多个侵权品牌运动鞋盒、侵权品牌运动鞋吊牌1万个,鞋盒1.5元/个,吊牌0.03元/个,印刷费用共计75300元,实际收到印刷费用51000元。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的规定,属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拟作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莲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