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白沙镇潘桥便利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美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D5PL21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阳新县白沙镇潘桥街1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6〕198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笋小样”牌山椒脆笋4袋、“统一绿茶茉莉味茶饮料”4瓶、“统一冰红茶柠檬味茶饮料”3瓶、“加多宝凉茶植物饮料”1瓶;3.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