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嘉燊利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庆刚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7MAEK5CPQ2B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中心区综合楼30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5〕815号
2025年9月12日,大庆市嘉燊利商贸有限公司从黑龙江飞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雅琪诺卸妆油”10个(整盒购进),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1月21日,通过美团店铺“飞象便利店”进行拆零销售,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未标注产品名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应当标注的内容。涉案化妆品售价为2元/个,共销售3个,货值金额20元,违法所得6元。
2025年9月18日,大庆市嘉燊利商贸有限公司从黑龙江飞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诗泊泉虾青素肌弹睡眠面膜”20个(整盒购进),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于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通过美团店铺“飞象便利店”进行拆零销售,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未标注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应当标注的内容。涉案化妆品售价为1.5元/个,共销售5个,货值金额30元,违法所得7.5元。
当事人涉嫌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货值金额50元,违法所得13.5元。
1.没收涉案诗泊泉虾青素肌弹睡眠面膜(规格:3.5g/个)15个、雅琪诺卸妆油(规格:2ml/个)7个;2.没收违法所得13.5元;3.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