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香霸筋头巴脑火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4003MA79777N80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松鹤里沙湾街334幢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奎市监处罚〔2024〕1238号
市场准入违法行为
2024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进行清理,发现当事人发生法定变更事项,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调查通过向税务机关查询、现场核查等方式,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至2024年5月6日本案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至2024年4月19日连续六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本局通过核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均无法取得联系,并通过向税务机关查询、现场核查等方式,证实当事人发生法定变更事项,且当事人税务异常状态,无正当理由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及伊州市监〔2020〕54号《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州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清理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元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4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
2
2022-07-05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
3
2021-07-07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
4
2021-01-13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
5
2019-07-12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
6
2018-07-07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奎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