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梁记海味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光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5LKK308D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丰江路1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5〕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4日期间从灵山县旧州镇满林腐竹加工厂共购进了61袋20斤装腐竹、113袋10斤装腐竹,上述腐竹外包装袋上标示“冼记腐竹,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545088100775,广西桂平市社坡运通食品有限公司,厂址:广西桂平市社坡镇福和村水产屯8号(桂油路边)”等内容,但实际生产者为灵山县旧州镇满林腐竹加工厂。购进时仅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保存购进凭证。腐竹购进后部分放在店内零售,部分销售到灵山县平山、丰塘、石塘、平南等乡镇,销售价11元/斤,除了被我局扣押的12袋10斤装腐竹,2袋零13斤20斤装腐竹,剩余的都已经销售完毕,10斤装的销售了101袋,20斤装的销售了58袋加7斤,销售收入共23947元。没有销售记录,也未开具销售票据。
根据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经核算,当事人涉嫌经营冒用他人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的腐竹货值金额为25850元。由于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和销售票据,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1.警告;
2.没收违法经营的腐竹173斤(详见《财物清单》(灵市监强制[2024]204号));
3.处货值金额25850元0.1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2585元。
2585.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