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停前老何农资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连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4BQC8C8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黄梅县停前镇停前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6〕141号
2026年3月18日,本局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掺混肥料(BB肥)进行抽样,抽样数量500g×2,样品随机从库存中抽取15袋缩分至500g×2,系付费购买。2026年4月24日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KW202602253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该批次产品总养分(N+P2O5+K2O)、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项目不符合GB/T 21633-2020及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2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各1份,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该批次不合格掺混肥料(BB肥)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提出,2026年5月6日,本局向该不合格掺混肥料(BB肥)生产商宜昌农博士肥料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编号为KW202602253的《检验报告》和《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各1份,书面告知其提出异议的权利及途径,当事人及宜昌农博士肥料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均未提出异议。
经查,2026年3月10日,当事人从黄梅县大河镇宝丰农资经营部购进上述不合格掺混肥料(BB肥),总共购进125袋,购进价为70元/袋,销售价为75元/袋,货值金额合计9375元。在本局送达检验报告前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被随机抽取样品的15袋上述肥料,因差额较少,在向消费者明示后均按照75元/袋的价格正常销售,抽样时支付了1元购样费,故当事人违法所得合计(75-70)×125+1=62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26元,并处以货值金额0.9倍即8437.5元罚款,罚没款合计9063.5元,上缴国库。
8437.5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