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高桥镇浙江理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欣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9MA6KQ6HTX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高桥镇高桥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武处罚〔2024〕269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1年5月从昆明发现美丽美业化妆品处购进化妆品到店内进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期的化妆品的情况为:柏艺诗水乍弹爆水修护精华乳,净含量:260ml,生产日期:2019/03/21,使用期限至:2022/03/20,生产商:广州梵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村火南庄工业区自编1号,进货数量2瓶,进价:25.00元/瓶,免费给顾客做头发护理1瓶,超过使用期限被查获1瓶,货值金额25.00元。因未建立台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柏艺诗水乍弹爆水修护精华乳”的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调查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柏艺诗水乍弹爆水修护精华乳”1瓶;
二、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