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嘉文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331699737XL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海曙区联丰路141号1-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9
(2025)闽0303民初521号
追偿权纠纷
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有限公司
粱**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
2020-06-18
(2020)浙0203民初394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曙送子鸟医院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海市监处罚〔2026〕263号
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开设的店铺“某某医院”,在某页面发布医疗广告与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所附成品样件不符,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使用过期全自动凝血测试仪、生物安全柜,货值金额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案情,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从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使用过期的全自动凝血测试仪1台、生物安全柜1台; 2、罚款20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五项、《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案情,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择一重处,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减轻处罚如下: 罚款2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40000元。
200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