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翔亿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岚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2MA8RR3UL45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商务楼13层B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26
(2022)闽0102民初10811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森科产品有限公司
林*,福建翔亿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鼓市监处罚﹝2025﹞214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销售各类家用电器,在阿里巴巴平台上开设运营店铺“福建翔亿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向宁波冠亿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购进66台空气循环扇﹝生产单位:宁波卓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35W220V~50HzGY-DK1101J﹞,包括2025年6月9日、6月24日、6月27日三个批次各22台,每台购入价格20元,购入总价1320元。当事人留存宁波冠亿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卓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025180702068616﹞,但没有留存进货单据,也无法提供付款记录。以上空气循环扇分16单全部售出,销售总价1640.3元,另收取运费330元。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生产日期6月24日、6月27日的空气循环扇检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和GB4706.27-2008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故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6月24日、6月27日的案涉空气循环扇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因当事人的销售记录中没有记录具体生产日期,购进的三个批次的空气循环扇数量、价格一致,故认定66台空气循环扇销售总价﹝不包括运费﹞的三分之二为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货值金额,即1093.53元,66台空气循环扇销售总价﹝不包括运费﹞与购进总价之差的三分之二为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即213.53元。
1.罚款1093.53元;2.没收违法所得213.53元。
1093.53元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