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晓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257901763847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1-27
(2020)内06民初2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李**,高**,杨**,内蒙古天星智能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张*,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布日都伦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布日都伦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杜**,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贺*,任**,郝**,王*,淡**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09
2017-09-11
(2017)内0125执0018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与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1-09
2017-09-11
(2017)内0125执0018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与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1-07
2017-09-11
(2017)内0125执0018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与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11-07
2017-09-11
(2017)内0125执0018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与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7-11-07
2017-09-11
(2017)内0125执0018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与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7-11-07
2017-09-11
(2017)内0125执00180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与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04-05
2016-11-29
(2016)内0125民初951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与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719.32元
民事案件
8
2015-06-26
2015-06-26
(2015)武民初字第00234号
劳务合同纠纷
辛**诉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75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5-06-26
2015-06-26
(2015)武民初字第0023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马瑞宝诉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5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5-05-21
2015-05-21
(2015)武民初字第002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辛**诉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537.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林草罚决字﹝2025﹞第025号
经查: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二份子乡纳令河村、奎素村、蔺家圪卜村破坏占用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灌木林地用于建设选厂、尾矿库、办公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2345亩,非法使用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35.1855亩。
根据武川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2025〕20号《关于研究解决矿山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武川县阜隆矿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和责令:1.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2345亩(823.0041平方米)的林业行政罚款12345.06元(每平方米15元);2.处非法使用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35.1855亩的行政罚款36733.66元(每亩1044元);3.责令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4.责令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恢复草原植被。
36733.66元
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