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联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钟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6MACMU6M5XL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正融科技大厦1-803-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9
委托合同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4
委托合同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8
委托合同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4
2025-05-15
委托合同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1
2025-05-12
(2025)津0106民初2823号
委托合同纠纷
凌**与天津联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红桥市监处罚〔2026〕24
当事人于2023年7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在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正融科技大厦1-803-1从事网站开发、小程序开发、域名注册、域名转让等经营活动。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17日间,当事人员工通过电话、微信向“武汉鲜花”域名持有人推销域名转让服务时,向该域名持有人传递了有买家购买该域名的信息,并通过微信向该域名持有人发送了一份中国互联网资产评估中心出具的“网络资源评估表”,经当事人供述,该求购信息与“网络资源评估表”均无相关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属于虚假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与该域名持有人之间未达成交易,且当事人已与该域名持有人达成和解,本案案值金额为0元,违法所得额为0元。
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2
2
津红桥市监处罚〔2026〕24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在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正融科技大厦1-803-1从事网站开发、小程序开发、域名注册、域名转让等经营活动。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17日间,当事人员工通过电话、微信向“武汉鲜花”域名持有人推销域名转让服务时,向该域名持有人传递了有买家购买该域名的信息,并通过微信向该域名持有人发送了一份中国互联网资产评估中心出具的“网络资源评估表”,经当事人供述,该求购信息与“网络资源评估表”均无相关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属于虚假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与该域名持有人之间未达成交易,且当事人已与该域名持有人达成和解,本案案值金额为0元,违法所得额为0元。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