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秀水镇新财源酒楼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树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84R2A36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榆树市秀水镇秀水医院道南3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告字〔2025〕668号
榆树市秀水镇新财源酒楼将4盒川崎小金砖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3年4月1日,保质期:18个月)以及1罐已经开盖使用的郫县豆瓣(生产日期:2024年3月4日,保质期:12个月)存放于厨房操作间的货架上,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均已超过保质期。红油郫县豆瓣7元/罐,川崎小金砖火锅底料是2元/盒。由于当事人无法说明确切的进货来源,也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记录和其他相关票据,故本案以扣押的4盒川崎小金砖火锅底料以及1罐已经开盖使用的郫县豆瓣作为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15元。
2025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榆树市秀水镇新财源酒楼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房操作间操作平台摆放的4盒未拆封的川崎小金砖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3年4月1日,保质期:18个月)及1罐已开封的红油郫县豆瓣(生产日期:2024年3月4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4盒川崎小金砖火锅底料以及1罐郫县豆瓣。
2.处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