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泽泽泽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洪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3MA065Y336W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辛台路西5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台处罚﹝2023﹞9号
当事人于2022年2月2日在天津市静海区立达调料经销处购进了6瓶花椒粉(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528: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4克),6瓶五香粉(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101: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8克),6瓶烧烤料(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518: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克)在经营场所销售。2023年3月29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1瓶花椒粉(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528: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4克),1瓶五香粉(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101: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8克),5瓶烧烤料(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518: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克)已超过食品保质期。2023年3月26日销售了超过保质期的上述烧烤料1瓶。该单位负责人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上述行为满足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48元,违法所得0.5元。
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1瓶花椒粉(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528: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4克),1瓶五香粉(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101: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8克),5瓶烧烤料(标签标注制造商:山东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0518: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克);3.没收违法所得0.5元;4.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