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冠恒源机电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云龙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006611297X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肖湾街道航空路北华中工业博览城72幢120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5-30
(2019)鄂0691民初12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冠恒源机电有限公司
襄阳航生石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19-05-30
(2019)鄂0691民初12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冠恒源机电有限公司
襄阳航生石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州市监处罚〔2026〕240号
经查,根据当事人陈述上述轴承产品当事人于 2019 年从 五洲一家从事压缩机、不锈钢材料的店铺购进的,他们卖给当 事人是按废铁卖的,购进时按 4300 元一吨出售,因不足 1 吨, 一共花了 3790 元,没有货单,也没有正规的发票,用现金支付 的,店主姓陈,江苏人,该店已关门 5 年左右,现已无法和对 方联系,无法核实。
共购进:1、外包装标注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LYC”商标轴 承配件:(1)型号:51417M 2 个;销售价 30 元/个,非法经 营额:60 元(2)型号 30313 1 个;销售价 20 元/个,非法经 营额:20 元。
2、外包装标注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ZWZ”
轴承配件:(1)型号 1316 共 8 个;销售价 40 元/个,非法经 营额:320 元;(2)型号 1220; 共 5 个;销售价 30 元/个,非 法经营额:150 元;(3)型号 2316 共 2 个;销售价 40 元/个, 非法经营额:80 元;(4)型号 1311 共 14 个;销售价 20 元/个, 非法经营额:280 元;(5)型号 32232 共 2 个;销售价 70 元/ 个,非法经营额:140 元;(6)型号 99428 共 1 个;销售价 100 元/个,非法经营额:100 元;(7)型号 32224 2 个;销售价80 元/个,非法经营额:160 元;(8)型号 K90381/K90744D 共 3 个;销售价 150 元/个,非法经营额:450 元;(9)型号 23122CA/W33 共 1 个;销售价 120 元/个,非法经营额:120 元; (10)型号 352217 共 2 个;销售价 130 元/个,非法经营额: 260 元 ;(11)型号 352226X2 共 1 个;销售价 180 元/个,非法 经营额:180 元;(12)型号 22226CAK/W33 共 1 个;销售价 200
元/个,非法经营额:200 元;(13)型号 NN3036K/P5W33 共 1 个;销售价 50 元/个,非法经营额:50 元;(14)型号 33216 共 8 个;销售价 30 元/个,非法经营额:240 元;(15)型号 23030CA/W33 共 4 个;销售价 50 元/个,非法经营额:200 元; (16)型号 32324;共 1 个;销售价 55 元/个,非法经营额: 55 元;(17)型号 30236 共 1 个;销售价 65 元/个,非法经 营额:65 元;(18)型号 T2EE100 共 6 个;销售价 18 元/个, 非法经营额:108 元;(19)型号 NJ2328EM/C4 共 2 个;销售 价 120 元/个,非法营额:240 元;(20)型号 32321 共 2 个; 销售价 35 元/个,非法经营额:70 元;(21)型号 2313K 共 4 个;销售价 17 元/个,非法经营额:68 元;(22)型号 352220
共 2 个;销售价 35 元/个,非法经营额:70 元;(23)型号 2313 共 6 个;销售价 22 元/个,非法经营额:132 元;(24) 型号 NJ2322EM/C4 共 2 个;销售价 60 元/个,非法经营额: 120 元;(25)型号 32322 共 2 个;销售价 60 元/个,非法经 营额:120 元;(26)型号 NJ2228M/C3 共 1 个;销售价 75 元/ 个,非法经营额:75 元;(27)型号 30328 共 2 个;销售价 80 元/个,非法经营额:160 元;(28)型号 30330 共 2 个;销 售价 106 元/个,非法经营额:212 元;(29)型号 6330 共 2 个;销售价 100 元/个,非法经营额:200 元。非法经营额合计:4705 元;上述库存产品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被我局依法扣押。
(二)商标持有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为
“ZWZ”和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LYC”提供的商 品出厂价为:
1、标注“LYC”(1)型号:51417M 2 个;销售价 226 元/个, 非法经营额:452 元;(2)型号 30313 共 1 个;销售价 83.26 元/个,非法经营额:83.26 元。
2、“ZWZ”(1)型号 1316 共 8 个;销售价 164.98 元/个,非法 经营额:1319.84 元;(2)型号 1220 共 5 个;销售价 171.76 元 /个,非法经营额:858.8 元;(3)型号 2316 共 2 个;销售价 249.73 元/个,非法经营额:499.46 元;(4)型号 1311 共 14 个; 销售价 76.95 元/个,非法经营...[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综合本案事实,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只规定罚款上限,没有规定罚款下限的,处罚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 (一)从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上限值的 30%以下(不含上限值的 30%)确定;”之规定,本案取值范围0至75000元(250000×30%)之间。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没收上述侵犯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为“ZWZ”和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LYC”注册商标轴承101个(套):
外包装标注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LYC”轴承(1)型号:51417M 2个;;(2)型号30313 1个;共计:3个。
外包装标注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ZWZ”商标轴承:型号(1)1316 ;共8个;(2)型号1220; 共5个;(3)型号2316 共2个;(4)型号1311;共14个;(5)型号32232 ;共 2个;(6)型号99428;共 1个;(7)型号32224 2个;(8)型号K90381/K90744D 共3个;(9)型号23122CA/W33 ; 共1个;(10)型号352217; 共2个; (11)型号352226X2 共1个;(12)型号22226CAK/W33 ;共1个;(13)型号NN3036K/P5W33;共1个;(14)型号33121;购进6个、已销售2个 ;(15)型号30318;购进6个、已销售2个;(16)型号33216; 共8个;销价:(17)型号23030CA/W33;共 4个;(18)型号32324;共1个;(19)型号30236;共 1个;(20)型号T2EE100; 共6个;(21)型号NJ2328EM/C4;共2个;(22)型号32321;共2个;(23)型号2313K;共4个;(24)型号352220; 共2个;(25)型号2313;共6个;(26)型号NJ2322EM/C4; 共2个;(27)型号32322;共2个;(28)型号NJ2228M/C3;共1个;(29)型号30328;共 2个;(30)型号30330;共2个;(31)型号6330;共 2个。共计:98个。
二、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