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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晚归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金剑注册资本:5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2MAE0FUGU33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华侨农场九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砚处罚〔2025〕90号
据调查,2025年8月2日凌晨,成年人李庚效邀请未成年人杜梅英、王美珍、付美兰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包厢1内进行喝酒,当事人向上述未成年人销售了2个套餐1(包含2打大理V8啤酒和3份小吃)以及其他小吃,价格:168/套餐,共计消费400元,期间上述未成年人均已饮酒。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粘贴有“未成年人禁止饮酒”的提示,但在向上述未成年人销售酒水时,当事人未询问具体年龄,也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查验核实上述未成年人的真实年龄。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2025年8月2日凌晨包厢1的点菜单据及微信收款记录,共消费400元。因当事人以套餐形式销售酒,无法单独计算啤酒的货值金额,故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义务,于2025年8月2日凌晨向未成年人销售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1.给予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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