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奔驰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晓帅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6L001049615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驻地(原小营村东)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邑市监处罚﹝2025﹞387号
上述涉案产品0#车用柴油是当事人从东营齐成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处购进的,共购进16966.28L,购进价格是5.17 元/L,销售价格5.33元/L,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通过张 贴召回公告、电话联系等方式对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并成功召回部分同批次0#车用柴油938L。2025年09月26日 ,经请示本局领导批准,依法对当事人召回的上述检验不合 格同批次的0#车用柴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 本局在对当事人进行买样送检时,当事人开具销售发票 的销售价格是6.28元/L。在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时得知,销售 价格6.28元/L是当事人开具发票时价格,其中包含发票税点 ,实际销售价格为5.33元/L。对当事人询问时,当事人提供 了2025年07月22日、07月23日系统内提取的综合显示班报表 、2025年07月28日销售的不合格产品的收款记录及当事人站 内显示屏宣传的柴油价格,予以证明。 上述涉案产品0#车用柴油货值金额共计90430.27元,因 当事人成功召回部分不合格产品938L,已被本局采取行政强 制措施,予以扣押。且当事人在销售给本局的买样价格为 6.28元/L,实际销售价格为5.33元/L,故当事人违法所得 2566.42元。 另查明:上述涉案产品 0#车用柴油虽已全部销售完毕, 但当事人通过张贴召回公告、电话联系等方式对销售的不合 格产品进行召回,并成功召回部分同批次 0#车用柴油 938L。
1、没收不合格的0#车用柴油(详见《财物清单》(平邑市监强制【2025】66号));2、没收违法所得¥2566.42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陆元肆角贰分);3、罚款¥135645.41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陆佰肆拾伍元肆角壹分);合计罚没款¥138211.83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贰佰壹拾壹元捌角叁分)。
135645.41元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