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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益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E43RL4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新化乡新龙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19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8-3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30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8-22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8-2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7-22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3-2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x**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3-2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3-01
(2021)黔05民初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柯*,柯*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剪干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熊家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田湾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谷堡乡尖山烂冲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04
合同纠纷
吕*
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沙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4
2020-03-20
(2020)黔0523民初997号
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与贵州大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申请财产保全裁定书
522785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4
2020-04-10
(2020)黔0523民初997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与贵州大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申请解除保全裁定书
5227856.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8
2020-12-04
(2020)黔0523民初56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毕节远大建筑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韩**、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24
2020-05-27
(2020)黔0523民初997号之二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与贵州大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25
2019-11-27
(2019)黔0523民初421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与赵**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818.88元
民事案件
6
2020-03-25
2019-06-11
(2019)黔0523民初1572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石**与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1946.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1-25
2019-11-04
(2019)黔05民终4302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石**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10-08
2019-08-12
(2019)黔05民终384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09-23
2019-08-12
(2019)黔0523民初293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与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464.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4-25
2019-04-10
(2018)黔0523民初3665号
承揽合同纠纷
董**与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林罚决字﹝2025﹞第64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华乡新华煤矿一号井在修建值班室、员工宿舍过程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违法使用林地,经委托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使用林地面积4.67亩。
1.限期在2026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罚款人民币93480.00元。
93480.00元
金沙县林业局
2025-09-09
2
黔﹝金沙﹞煤安罚﹝2025﹞64号
2025年6月30日至7月1日,金沙县能源局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1.从业人员王海违反《人员定位卡管理制度》中“持卡人应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并确保其正常工作”的规定未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2025年6月25日零点班期间王海将自己的人员定位识别卡放在11503回风巷放水巷掘进工作面,而2025年6月25日零点班王海实际在11505切眼掘进工作面工作;2.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11503回风巷放水巷掘进工作面放炮记录台账显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该工作面放炮员为王海(持有金沙县公安局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未持有爆破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但实际实施爆破作业的人员为胡利俊、尹朝元,该两名人员未持有爆破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在11503回风巷放水巷掘进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的行为。
1.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警告 。
7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9-05
3
黔﹝金沙﹞煤安罚﹝2025﹞52号
11501采煤工作面上出口安设了一台型号为JSDB-13的双速绞车回撤综采液压支架,钢丝绳未每天检查1次,最近一次检查日期为2025年5月3日。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6-16
4
黔﹝金沙﹞煤安罚﹝2025﹞21号
抽查2025年3月1日8:43分至8:50分瓦斯超前治理巷掘进工作面监控视频发现,现场安全管理员何长刚在未取得掘进机司机操作资格证情况下操作掘进机。
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4-25
5
黔﹝金沙﹞煤安罚﹝2024﹞228号
1.煤矿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2024年10月30日,11501综采工作面上出口正处于工作面构造末端,构造落差0.8m,受回采超前应力及施钻扰动影响,11501轨道巷第5组高位瓦斯抽采钻场附近及上端头附近产生裂隙,导致上覆13煤层瓦斯从裂隙涌出造成T1、T2、T3、T5、轨道巷钻场、回风巷水仓甲烷传感器发生超限报警;2.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从业人员作业。抽查视频和询问当班作业人员发现,2024年10月20日早班15号煤层瓦斯突出鉴定三巷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班长)代隆学指挥从业人员在空顶下作业;3.11505运输巷掘工作面使用的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在坡度大于16°的倾斜巷道段未设置防护网,未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针对第1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项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25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2-11
6
黔﹝金沙﹞煤安罚﹝2024﹞180号
5煤轨道上山使用串车提升,在11503运输巷车场入口未安设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的阻车器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1-10
7
黔﹝金沙﹞煤安罚﹝2024﹞181号
1.2024年9月22日至23日,煤矿双回路出现故障,未严格落实《新化煤矿一号井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当双回路停电或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自备电源发电机,并立即将自备电源送到地面配电房AH1#自备电源高压开关柜’,导致瓦斯超前治理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长时间停运后(停运时长18分02秒)T1甲烷传感器在9月23日0时01分15秒至0时01分39秒超限报警;2.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抽查2024年9月26日03时40分至07时40分监控视频发现:11302运输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采用π型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一梁两柱、共两排进行支护,且π型梁上未铺设木板,与《11302运输巷及附属工程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11302运输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采用纵向施工3排,共9根DW28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3.2m长π型梁一梁三柱,π型梁上交替铺设木板’不相符。
1.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1-10
8
黔﹝金沙﹞煤安罚﹝2024﹞182号
1.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2024年10月3日煤矿迁改安大线结束后,主要通风机司机李佑群对安大线复电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主要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在主要通风机安大线进线柜未复电的情况下,误将主要通风机新国线进线柜断开,主要通风机1号主机停止运转2分35秒,导致11501综采工作面轨道巷T3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2.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11501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上出口端头支护采用2组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长度不低于4.5m长π型梁支护,每组π型梁内间距为0.2m,组外间距0.8m。检查时,上端头顶板破碎严重,现场仅设置有一组π型梁,其余为铰接顶梁,且π型梁组内间距大于0.2m,现场与作业规程规定不一致;3.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抽查15煤鉴定二巷皮带机头监控视频发现,2024年10月8日12时11分,从业人员张俊兵未从行人过桥通过,直接跨越皮带;4.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出具的《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二采区15号煤层瓦斯突出鉴定一巷、鉴定二巷、鉴定三巷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区域预测结果为无突出危险区,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未批准确认;5.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①11302运输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门带式输送机道逆向隔断装置使用铁丝固定,不能正常使用;②副斜井1264车场入口道岔扳道器缺失;③未定期对瓦斯超前治理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综保开关、15号煤层瓦斯突出鉴定一巷掘进工作面双速绞车馈电开关进行检查(无检查维修记录),且无设备明白卡;6.11501运输巷未设置便于人员跨越带式输送机开展瓦斯抽采钻孔流量、浓度、负压检测工作的行人过桥;7.煤矿未严格执行《副斜井维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求巷道维修从外往里逐架维修进行,严禁当中跳段间隔性刷帮、落底维修,刷帮、落底长度不得超过一个支架的长度,安设挡矸设施,在挡矸设施下方20m位置拉绳警戒,并悬挂“禁止通行”标识牌,以防止矸石、物料滚落伤人,现场检查发现副斜井存在上、下两处维修点,其中上部维修点从里往外维修,维修点巷道两帮下部高度1m、长度10m位置已刷帮、上部处于悬空状态,现场两处维修点均未安设挡矸设施,未拉绳警戒;8.新工人杜欢2024年8月16日与吴兴平签订师徒合同,抽查人员定位系统发现,杜欢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未在吴兴平带领下独立入井作业;9.11501综采工作面轨道巷斜巷段采用绞车提升运输,未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3.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4.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8.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9.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6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1-10
9
黔﹝金沙﹞煤安罚﹝2024﹞134号
1.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2024年8月1日中班,煤矿安排从业人员在11501运输巷里程K0+308m处疏通7-2#钻孔后,未按照115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求使用汇流装置放水,导致11501综采工作面T3甲烷传感器在2024年8月2日夜班超限报警;2.煤矿未严格落实风险研判防控措施,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2024年8月2日11501采面运输巷T3甲烷传感器超限后,金沙县能源局现场核实要求‘必须按措施要求使用好防喷孔装置,防范瓦斯超限;放水时严格按措施要求将孔内的水引入汇流装置实现负压连抽瓦斯’的措施。2024年8月3日夜班煤矿再次对7-2#孔疏孔时未按照修订后的《1150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疏通K0+308m处钻孔安全技术措施》安设防喷孔装置,仅在钻孔口用两根抽放软管抽排孔口瓦斯,造成2024年8月3日夜班11501综采工作面T1、T3甲烷传感器发生超限报警;3.煤矿未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是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罗享武在2024年8月3日夜班班前会议上未对1150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疏通7-2#孔工作进行安排、未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二是当班调度员王后昌在2024年8月3日瓦斯预警后未向值班领导汇报,未对7-2#孔的疏孔工作做好调度记录;4.煤矿未对设备、设施经常检查维护。检查时发现,15号煤层瓦斯突出鉴定一巷联络巷带式输送机洒水装置无水,15号煤层瓦斯突出鉴定二巷带式输送机自动洒水装置电磁阀损坏;5.现场检查时,副斜井正在使用串车提升,矿车之间未加装保险绳。
针对第1条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条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4条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5条违法行为,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6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11-15
10
金自然资执处字﹝2024﹞77号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在2013年至2018年间,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金沙县新化乡新龙村违法占地建设
(一)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位于金沙县新化乡新龙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196.01平方米,按15元/平方米罚款2940.15元;处占用一般农用地8317.99平方米,按10元/平方米罚款83179.90元;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7212平方米,按5元/平方米罚款36060.00元;共计处罚款122180.05元(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壹佰捌拾元零伍分)。 (二)没收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非法占用位于新化乡新龙村符合金沙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444.09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没收范围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对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及没收清单)。 (三)限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化煤矿一号井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不符合金沙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占用的位于金沙县新化乡新龙村面积为11281.91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自行安全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范围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对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及拆除清单)。
122180.05元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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