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八甲长旺种养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3441781MA53XGR39E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阳春市八甲镇大坡村委会塘岩村石坑地块(仅限于办公场所)(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环江罚字﹝2025﹞8号
2025年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阳江市阳春市八甲镇大坡村委会塘岩村石坑地块的阳春市八甲长旺种养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ldquo;你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你场正常生产,建设项目为畜禽养殖场,于2019年10月建设,2020年4月开始投入生猪养殖。该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项目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有生猪栏3栋,每栋650平方米。现生猪常年存栏量1600头,养殖规模年出栏量约3200头。该项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是畜禽养殖废弃物,建有3个沼气池(每个沼气池100立方米)、蓄液池1个(约1800立方米)、化尸池(约120立方米)等设施。你场将蓄液池养殖废水通过泵抽方式排放至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低洼地,低洼地未按要求实施硬底化,未建设防渗漏等必要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养殖废水直接渗漏至周边土壤环境。经查,你场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自行建设的配套环保设施不合格。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yen;30000.00)。
30000.00元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