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小池镇新香满楼饼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丽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4BLDQXXA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黄梅县小池镇夜市街2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3〕272号
2023年9月4日,当事人饼店从南昌航旭食品有限公司江西九江市代理商(姓李,电话18370265553)购进香思酥饼25KG(批次2023.08.21,进价16元/KG、销价20元/KG)用于日常销售;2023年9月6日,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黄梅县小池镇新香满楼饼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10月7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NO:FZZ20230923205),经检验,上述香思酥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10月10日,我局收到上述检测报告并送达当事人,经检查上述香思酥饼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放弃复检的权利,当事人销售上述香思酥饼,共获利100元。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以1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15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