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奔牛盈佳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芳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411MA1NBTUW1U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新北区奔牛镇金牛东路2号1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5〕00219号
经查,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彩帝爱牌精品女袜的商品条码6970122040021已被注销;鑫海艺牌童袜的商品条码6971184230177、鑫海艺牌1-3岁童袜的商品条码6971184230191并未注册。当事人以4元/双的进价共购进10双彩帝爱牌精品女袜,再以6元/双的价格进行销售,共售出1双;以2.5元/双的进价共购进20双鑫海艺牌童袜,再以3.8元/双的价格进行销售,共售出7双;以2.5元/双的进价共购进10双鑫海艺牌1-3岁童袜,再以3.8元/双的价格进行销售,共售出2双。货值金额为174元。
罚款金额372.3元;没收违法所得27.7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72.30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30
2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5〕00157号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火锅豆皮的商品条码为6976917760167,标注的委托商为“河南博欣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武乡太湖莲花食品有限公司”,该商品使用的商品条码6976917760167属于生产商武乡太湖莲花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42泸宴福红高粱酒的商品条码为6954834101263,“委托方:四川稻南村酒业有限公司,受托方(制造商):保定众义酒业有限公司”,该商品使用的商品条码6954834101263属于受托方(制造商)保定众义酒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共售出火锅豆皮8袋,进价为5元/袋,售价为6元/袋;共售出42泸宴福红高粱酒6瓶,进价为11.3元/瓶,售价为12.8元/瓶,货值金额为124.8元,违法所得为17元。
罚款金额1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5
3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5〕00153号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品牌为彩帝爱的童袜,标注的厂家为“海艺针织厂出品”,标签中注明“执行标准:FZ/T73001-2008,符合标准:GB18401-2010”,未表明“GB31701-2015”及“婴幼儿用品”的字样;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小吉米宝宝袜,规格:10-10cm(6-12个月),标注的制造商为“浙江琳达针织袜业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义北工业园区”,标签中注明“执行标准:FZ/T73001-2008,符合标准:GB18401-2010”,未表明“GB31701-2015”及“婴幼儿用品”的字样。当事人共购进25双品牌为彩帝爱的童袜,购进价格为2.6元/双,共售出3双,售价为3.8元/双;共购进24双小吉米宝宝袜,购进价格为3元/双,共售出20双,售价为4.5元/双。货值金额为185元,违法所得为33.6元。
罚款金额186.4元;没收违法所得33.6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86.40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5
4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5〕00139号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散称酱菜,销售时使用了重量为0.014kg的塑料包装盒,但未去皮称重。当事人销售的散称酱菜的售价为19.6元/kg,单个称重范围小于0.5kg。2024年12月23日当事人售出2盒未去皮称重的酱菜,分别为“净含量:0.354kg”,售价为6.94元;“净含量:0.364kg”,售价为7.13元。违法所得为0.55元。
罚款金额300.45元;没收违法所得0.55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00.45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