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晨加源好好干食品零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玉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6W25R5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广汇园小区13号楼8门1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08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
2021-03-29
(2021)津01民初10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3-29
(2021)津01民初10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晨加源好好干食品零售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3-29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晨加源好好干食品零售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杨处罚〔2024〕44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RIO”牌草莓伏特加味鸡尾酒2瓶;
2、没收违法所得13元;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2
津青市监杨罚字〔2023〕39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中英精品”牌花椒粉2瓶;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