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爱民 | 注册资本:3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5717984342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政和花园一期商业办公楼1栋1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1-11
(2018)鄂0115民初8396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二分店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2-26
2019-01-07
(2018)鄂0115民初8396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与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二分店、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11-10
2017-05-16
(2017)鄂01民初207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水晶郦都店、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9-11
2017-08-01
(2017)鄂0115民初237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瞿**与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武汉市江夏区医药公司纸坊大药房水晶郦都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3〕94号
-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620元; 3、罚款5000元。 合计罚没款5620元。
5000.00元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5
2
夏市监处罚〔2023〕88号
-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30元;3、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6530元。
5000.00元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