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昌锦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彦华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MA496TA08F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6号10栋110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应急罚﹝2025﹞29号
宜昌锦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伍拾万元罚款。
500000.00元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5-03-24
2
宜自然资建执罚﹝2024﹞3号
2023年8月,宜昌锦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更好服务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申报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猇亭区虎牙街道鸡山社区集体土地建设钢构大棚。立案调查时,大棚已建成。经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院现场测量,你公司建设的钢构大棚面积1822.46平方米。将勘测定界数据与202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套合对照,土地现状标示为耕地1064.85平方米;林地424.62平方米、田坎80.08平方米、工业用地120.42平方米、其他草地132.49平方米。经与《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套合对比,上述1822.46平方米土地均为允许建设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责令宜昌锦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822.4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猇亭区虎牙街道鸡山社区居委会;2.没收。没收宜昌锦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822.4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钢构大棚;3.并处182246元罚款。对宜昌锦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用1822.46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共计182246元。
182246.00元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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